广东省2024年第三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 粤科公告〔2024〕22号

2024-06-06分类:企业公示 阅读:208
来源: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粤科公告〔2024〕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和公示等环节,广东树米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完成异地搬迁后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2024年第三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的名单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Tags: 高新技术企业 广东省高企搬迁 广东省2024年第三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 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

目前我们仅服务于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三个城市的项目申报、财务服务;个人提升证书报考为线上学习,可咨询。
欢迎V我:13060107325

上一篇:广东省2024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 粤科公告〔2024〕23号

下一篇:撤销广东晟田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19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粤科公告〔2024〕21号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广东省2024年第三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 粤科公告〔2024〕22号-企业公示-项目申报|企业项目申报|补贴|考证|技能 - 51一起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