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四批)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四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发动。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确保企业通知到位、知晓政策。
(二)企业申报。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应尽快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于1月25日前报送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联系方式见附件3),纸质件报送截止时间为1月25日17:00,各区初审后于1月26日上午12:00前报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各区推荐。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资料应包括:
1.本区申请名单汇总表(样式见附件1);
2.企业相关纸质材料;
3.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2024年1月8日国家火炬中心发布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常见问题解答》精神,经与省税务局沟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3年内,仍可申请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企业名单,最晚申报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二)申报企业可于2月8日前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相关情况,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三)名单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申请方式,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样式见附件2)一并报送,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
附件:
1.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四批)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8日
(联系人:陈文,电话:83123959)
Tags: 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欢迎V我:13060107325
-
东莞市拨付2025年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资金
-
拨付2024年东莞市制造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倍增企业)资金
-
东莞市2024年纺织服装、食品饮料产业集群核心区技改项目前置性审核等工作结果的公告
-
东莞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奖励项目前置性审核结果
-
广东省2025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国家区域联合基金与特定高校支持计划)拟安排资金的公示
-
拨付2024年东莞市“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资金
-
2025年第三批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智能移动终端行业)前置性审核结果的公告(第2组)
-
深圳市2024年5G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拟资助项目公示
最新更新
- 东莞市拨付2025年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资金
- 拨付2024年东莞市制造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倍增企业)资金
- 东莞市2024年纺织服装、食品饮料产业集群核心区技改项目前置性审核等工作结果的公告
- 东莞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奖励项目前置性审核结果
- 广东省2025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国家区域联合基金与特定高校支持计划)拟安排资金的公示
- 拨付2024年东莞市“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资金
- 2025年第三批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智能移动终端行业)前置性审核结果的公告(第2组)
- 深圳市2024年5G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拟资助项目公示
- 东莞市发布2025年第二季度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入库项目及更新项目库名单
- 广东省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期)涉企项目的公示
推荐阅读
- 对北京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备案的公示
- 2023年度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100号
- 2024年度广州市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公示
- 对深圳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
- 东莞市对2025年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良好项目奖励的公示
- 对陕西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备案的公示
- 2023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骨干人员子女入读民办中小学校补助项目拟资助名单的公示
- 广东省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期)涉企项目的公示
- 对黑龙江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