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关于受理企业申请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事前鉴定意见的通知
【东莞】关于受理企业申请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事前鉴定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由税务部门按照“先备案,后核查”的方式进行,但为方便企业在备案前了解拟申请的项目是否属于税前加计扣除的范围,应地方税务局的请求《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商请优化研发项目鉴定工作的函》(东地税函〔2017〕23号),我局将接收企业拟备案项目事前鉴定意见的申请(此项工作并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工作的必要环节,仅为方便企业在备案前出具参考意见,请企业自主决定是否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本次项目采用网上填报+纸质材料鉴定申请形式。(网上填报请登录“东莞市科学技术局”www.dgstb.gov.cn 的“东莞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项目管理”→“项目申报”→“2017年项目”→“东莞市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事前意见申请书”)
二、申请时间:2017年4月7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
三、申请材料(以下材料每个项目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1、《东莞市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事前鉴定意见申请书》(网上填报,系统生成打印)。
2、附件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
(5)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
(7)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研究成果报告(可选)。
(8)实质性的创新证明(可选)。
申请单位必须在2017年5月16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一式3份,按材料顺序要求胶装和加盖公章,递交至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技术博物馆1楼,联系人:谢凤娟,李桂雯,联系电话:22830056,22830059)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黄金椹 ,吴城 ,电话:22831314 , 22830058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6日
Tags: 东莞加计扣除
欢迎V我:13060107325
上一篇:没有了!
最新更新
推荐阅读
- 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机器人专目)
- 关于东莞市开展2024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复核工作
- 东莞市2025年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
- 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东莞市申报2024年潮玩产业品牌建设项目
- 关于东莞市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 东莞市组织申报2024年工业设计大奖项目的通知
- 发动企业参加2024中国国际食品及配料博览会暨中国国际预制菜产业博览会
- 第九届“创客广东”东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 关于东莞市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第一轮分片区辅导培训
关注我们
热点关键词
-
广东省人才项目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集体
个人通报表扬初步名单的公示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广东广州赛区
2023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常规赛
广州市获奖企业名单
知识产权
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
科技成果转化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4年第一批跨区域协同创新城市技术需求和成果转化输出需求的通知
东莞市项目公示
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合作金融机构名单
202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孵化器
广州增城高端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园
高端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园
产业园公示名单
知识产权贯标
高企1000问答
高企问答
跟境外企业签合同
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
深圳市项目公示
2024年度深圳市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深圳市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工作指引

项目政策
项目公示
项目申请
知识产权
个人提升
工商财税
网站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