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专项指南建议 粤科函高字〔2025〕220号

2025-02-14分类:广东省政策 阅读:138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粤科函高字〔2025〕2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为做好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专项的组织实施,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启动申报指南建议的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本次征集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指南建议应聚焦产业链卡点、堵点问题,立足解决产业前沿和颠覆性引领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及应用等。

  建议内容应言简意赅,避免繁冗。背景介绍应能回答“为什么做”这一问题;研究内容需阐述清楚做什么、解决什么问题,同时避免过于工程化的表述;考核指标应是科学、量化的指标,避免笼统、宏观表述。

  二、征集范围

  重点聚焦氢能、海上风电、光伏发电、先进核能、生物质能等领域,以及其他前沿和颠覆性技术领域。

  三、征集内容

  包括指南建议名称、选题背景及必要性、研究内容、考核指标、指标设置说明及其先进性分析、项目计划总投入和拟申请省财政资助金额、项目成果需求单位、具备承担项目能力的单位情况、建议提出科研团队情况、部门(单位)科技业务处室联络员等。

  四、有关说明

  (一)指南建议文件命名格式为“专项名称+提出单位名称+所属重点领域”。

  (二)指南建议常年征集,分批论证。第一批建议请于2025年2月28日24:00前将指南建议的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的政务邮箱。

  (三)联系方式:

  “新型储能与新能源”专项联系人:龙圆正,020-83163875,skjt_longyz@gd.gov.cn。

  附件: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专项指南建议(参考模板)

省科技厅

2025年2月13日


Tags: 广东省项目申报 征集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新型储能与新能源 专项指南建议

目前我们仅服务于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三个城市的项目申报、财务服务;个人提升证书报考为线上学习,可咨询。
欢迎V我:13060107325

上一篇:延续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使用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展查重评议的工作指引(试行)》 粤科函实字〔2025〕213号

下一篇:广东省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二批)工作的函 粤工信办函[2025]2号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征集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专项指南建议 粤科函高字〔2025〕220号-广东省政策-项目申报|企业项目申报|补贴|考证|技能 - 51一起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