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华区高端医疗器械专项项目
2024年度龙华区高端医疗器械专项项目
申报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7日
一、支持获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新建或改扩建研发生产场地
扶持标准
新建或改扩建投资总额(不含设备费及工器具购置费)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投资总额(不含设备费及工器具购置费)的2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新建或改扩建投资总额(不含设备费及工器具购置费)超过1000万元(含)的项目,按照投资总额(不含设备费及工器具购置费)的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家企业只能获得一次支持。
二、开展医疗器械委托生产
扶持标准
推动龙华区内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扩增业务渠道。对龙华区内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企业(委托双方须无直接投资关联关系),按照其上一年实际交易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连续奖励不超过3年。
三、建设关键公共服务平台
扶持标准
围绕高端医疗器械产品研发需求,支持建设以重大疾病诊疗、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等科研需求为导向的技术服务、概念验证、中小试、合同研发(CR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CDMO)、动物实验、灭菌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经评审通过并获区政府审定同意的,按照实际建设投资的50%给予资助,单个平台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每年资助的公共服务平台不超过2个。
四、股权融资
扶持标准
积极发挥市区两级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引导基金协同配套作用,同时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对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医疗器械企业,按照投资机构单轮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0%,对单个获投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投资龙华区内医疗器械企业1亿元以上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投资机构,按照投资机构单轮实际到位投资额的2%,对单个投资机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本政策条款所涉及“投资额”为扣除龙华区政府股权投资基金出资部分以及其子基金政府股权投资部分。获得本政策条款奖励的企业(机构),后续再次进行投融资的,不再给予奖励。
五、高端医疗器械产业联盟建设
扶持标准
聚焦高端医疗器械全产业链路径,成立联合产业链上下游的高端医疗器械产业联盟,整合创新资源要素,组建高端医疗器械专家库,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对经市级及以上医疗器械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联盟,每年给予资助100万元,连续资助3年。
六、举办重大活动
扶持标准
加强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全球人才、技术、项目等交流与合作,打造产业交流国际品牌。对经区政府同意组织开展的高端医疗器械领域论坛、峰会、展会或赛事,按照审计后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年资助重大活动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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