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博士来广州创新创业能享受-博士安家费
青年博士来广州创新创业能享受-博士安家费
博士安家费
根据《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来穗博士可申请最高20万安家费。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
2.应为全日制博士并取得博士学位;
3.2017年12月5日起,以博士身份与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且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时年龄在35岁以下(含);
4.具有本市户籍,在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与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并有连续1年在市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新近记录。限于在我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申请;
(2)在我市自主创业,并有连续1年在市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新近纪录。申报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应为企业股东或权益人,限于在我市自主创业期间申请。
(二)享受待遇
1.对符合条件的境内博士,市财政一次性予以10万元安家费。
2.对国(境)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博士,市财政予以20万元安家费,分两期发放,每期10万元。
目前我们仅服务于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三个城市的项目申报、财务服务;个人提升证书报考为线上学习,可咨询。
欢迎V我:13060107325
欢迎V我:13060107325
相关推荐
最新更新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消费名品资源库培育建设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的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 《2025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项目申报指南》政策简要解读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广东省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解读
- 《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解读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解读
- 《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解读
-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解读
推荐阅读
关注我们

项目政策
项目公示
项目申请
知识产权
个人提升
工商财税
网站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