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成果获得了专利,成果转化部分需要附专利这个附件吗?
目前我们仅服务于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三个城市的项目申报、财务服务;个人提升证书报考为线上学习,可咨询。
欢迎V我:13060107325
欢迎V我:13060107325
相关推荐
最新更新
- 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解读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知发运字〔2025〕20号
- 《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解读
- 《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工作指引》国知办发服字〔2025〕26号
- 举办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 国知办函服字〔2025〕445号
- 《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国知发运字〔2025〕11号
- 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及签订指引 国知办发运字〔2024〕53号
- 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 国知办函运字〔2024〕1155号
- 同意首期第四批48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继续运行 国知发服函字〔2025〕18号
推荐阅读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2023)(局令第80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 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
-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专利申请预审额度管理办法(试行)
- 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 国知发运字〔2024〕5号
- 专利审查是否需要从企业专利布局的角度看审查标准的一致性?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 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知发运字〔2022〕47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 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计划 国知战联办〔2023〕11号
- 有陌生人来无效你的专利?
关注我们

项目政策
项目公示
项目申请
知识产权
个人提升
工商财税
网站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