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广州黄埔区开发区美玉10条——高端人才服务机构认定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高端人才服务机构认定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7〕23号);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穗埔组通〔2018〕122号)。
二、适用范围
高端人才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本区高端人才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能够积极协调解决高端人才项目引进、落地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高端人才项目落地提供一对一、专业化、全链条的服务。
高端人才服务机构(试点)是指尚未达到高端人才服务机构条件,但有引进和服务高端人才经验的各类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高端人才服务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或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开办(活动)资金不低于300万元;或由区人才、科技部门指导并经民政部门批准的行业协会;
2.在我区租赁或购置1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地及基本办公设施;
3.有5名以上专门从事招商和人才引进服务的工作人员,了解国家、省、市政策并熟悉区内投资环境,且近一年引入5名及以上的高端人才(符合杰出人才、优秀人才标准);
(二)符合高端人才服务机构申报条件第1、2点,且近一年引入2名及以上的高端人才(符合杰出人才、优秀人才标准)的,可以申报高端人才服务机构(试点)。
四、申报材料
(一)高端人才服务机构认定申报书;
(二)申报机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行业协会登记证书;
2.办公场地租赁协议或不动产权证明、租赁或购置发票;
3.专职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所引进高端人才的认定证明材料,或该人才符合杰出人才、优秀标准的证明材料;
5.所引进高端人才签署的项目授权书。
五、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高端人才服务机构及试点的申报,集中认定。
六、受理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科技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地址: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49室
Tags: 人才项目 美玉10条 美玉十条 高端人才服务机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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