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18批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即日起开始认定(2019)
2019年6月5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第十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今年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5日前,为期近1个月。认定范围依然是制造业、建筑业、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5个领域。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2.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3.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5.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企业两年内(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一是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二是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三是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7.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按行业系数折算后)、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二、政策扶持
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没有直接的资金补助,但是有专项资金可以申请。专项资金旨在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一定支持,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投入额的40%,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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