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
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5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4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
(一)2025 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5 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2 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四)2019、2022 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复核工作按照《细则》的评价、认定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三、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
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初审通过的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
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初审通过的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根据《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
(四)允许企业同时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同时提交的,应当分别按照时间要求在对应类型企业材料提交截止日前报所在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从打造科创制造强市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切实担起责任,确保企业了解申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质量。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并附上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报告),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申报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三)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各开展一次,请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正式公文,并附评价(复核)汇总表。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正式公文,并附认定(复核)汇总表,企业提交截止时间由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附件:1.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
2.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
3.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4.佐证材料清单
5.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6.各园区、镇(街道)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8.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1: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xlsx
附件2: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xlsx
附件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7日
(联系人:黎坚桢、刘捷,联系电话:22220025)
Tags: 东莞市项目申报 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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