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加计扣除(类别:科技财税)
项目名称:加计扣除(类别:科技财税)
加计扣除领域说明
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加计扣除重点条件说明
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加计扣除经费及配套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150%的比例实行扣除
《【国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类别:科研立项)》
具体更新时间以及项目的其他内容,我们会更新在回复中,或者您可加入企业项目申报服务群:171078453 (有你需要的资料)
咨询QQ:2424604041
欢迎V我:13060107325
最新更新
- “火炬引航 邮企共进”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 开展走进千企万户“五个一”专项行动(走进千企万户“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年修订)
- 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颁奖仪式暨“千鹰展翼2.0”金融赋能计划启动会
- 2024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工信厅科火函〔2024〕302号
- 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 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
- 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暨第四届全国现代农业创新创业大赛
- 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
- 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2024光电产业领域专业赛
- 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兵团赛区)暨第十届兵团创新创业大赛
推荐阅读
- 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 国科办区〔2020〕50号
- 2015年国家众创空间公示数量
- 组织第六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工作培训会 ?国科火字〔2021〕98号
- 关于发布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 国科发社〔2023〕89号
- 2024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工信厅科火函〔2024〕302号
-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与服务便利化的通知
- 【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火炬〔2024〕8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总结工作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