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 (2022年版)》

2023-09-08分类:国家政策 阅读:293
来源:51一起创

  工信部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 (2022年版)》

  导 读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 (2022年版)》。《评测指标》根据行业特点,分为制造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和其他行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三个类别,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四个维度综合评估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依据企业评测得分,将数字化水平划分为四个等级。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自主填报,评测结果将作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第5个评价指标“数字化水平”的评价依据。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 (2022年版)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202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我部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以下简称《评测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评测指标》根据行业特点,分为制造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附件1)、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附件2)、其他行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附件3)三个类别,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四个维度综合评估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依据企业评测得分,将数字化水平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20-40分):开展了基础业务流程梳理和数据规范化管理,并进行了信息技术简单应用。

  二级(40-60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或管理工具实现了单一业务数字化管理。

  三级(60-80分):应用信息系统及数字化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实现全部主营业务数字化管控。

  四级(80分以上):利用全业务链数据集成分析,实现数据驱动的业务协同与智能决策。

  二、使用方式

  (一)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自主填报,进行真实性承诺即可获得评测结果。评测结果将作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附件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第5个评价指标“数字化水平”的评价依据。

  (二)根据《评测指标》开发的评测系统供广大中小企业免费使用。鼓励相关单位采用《评测指标》开展调查研究或运用评测结果。

  (三)我部将组织有关参编单位持续迭代完善《评测指标》,为企业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数字化水平测评工具,也欢迎社会各界对评测表提出完善意见建议。

  附件:

  1.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2022年版)

  2.生产性服务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2022年版)

  3.其他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2022年版)

  4.评测表填报真实性承诺函

  5.参编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2年10月5日



Tags: 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 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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