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6年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或科研机构开展工业领域大模型研发、提供优质应用解决方案(工业智能体),支持制造业企业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在研发设计、生产运营、运维服务、供应链管理等环节。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自本文件印发即日起,申报单位登陆数字工信平台(网址: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020-87783823)进行申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广东省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工智能领域企业、科研机构及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三)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2年7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2025年7月31日(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均须在此期间,申报单位提供完工情况说明),并取得显著成效,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四)项目及相关设备(含配套软硬件)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集团或下属单位只能有一家主体进行申报,并填报《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项目确认表》(见附件1-3)。
(五)申报项目涉及的人工智能技术应当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等安全合规要求,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训练数据质量,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1)。
四、工作程序
(一)项目入库申报。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申报,在数字工信平台(网址: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020-87783823)填写申报材料。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纸质材料报送所属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镇街(园区)审核。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的审查,填写《优先推荐入库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章,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于2025年8月29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人工智能科)。
(三)项目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并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通过竞争性评审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审核。根据专家评审及现场抽查情况,按程序报批确定入库及支持项目。
(四)资金分配。本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单个项目不超过投入费用支持范围(不含税)30%的比例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0万元、最高800万元。具体补助范围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1)。
(五)项目管理。获得资金补助的单位应主动积极配合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在日常检查、绩效评价、审计工作中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或其他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项目单位,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4):
1.申报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项目申报承诺书。
5.项目申报表。
6.项目绩效目标表。
7.项目开支专项审计报告。
8.项目完工说明。
9.项目实施总结。
10.佐证材料汇总,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标准研制、获得荣誉、合同发票等,请按照申报书填报顺序整理编排,相关内容无佐证材料不予认可。
(二)申报材料格式。
申报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可手写)、目录,装订成册(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加盖申报单位骑缝公章。
2.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原件。
3.提交可编辑电子文档。
4.编制申报文件时,格式中的相关备注和说明信息可删除。
5.明确标注各相关内容所对应的佐证材料具体位置,确保佐证材料与申报内容的对应关系清晰可查。
对不按填报说明填报,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字迹模糊、无法辨别的内容,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通知
2.优先推荐入库项目汇总表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通知.zip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2日
(联系人:丁颖、龙英潮,联系电话:22228101)
欢迎V我:1306010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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